【投影之窗報道】
第四季度,財政部發布:不得區別對待內外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,構建統一開放、競爭有序的政采市場體系,促進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。

通知表示,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,不論其供應商是內資還是外資企業,均應依法保障其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權利。
各級預算單位在政采中,不得在政府采購信息發布、供應商資格條件確定和資格審查、評審標準等方面,對內資企業或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,不得以所有制形式、組織形式、股權結構、投資者國別、產品品牌及其他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予以限定,切實保障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。
內外資企業在政府采購活動中,凡認為采購文件、采購過程、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身權益受到損害的,均可依照相關規定提起質疑和投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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